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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“上海棋院实验小学杯”上海市中小学生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 一、主办单位:上海市体育局  二、承办单位:上海市象棋协会  闸北区第二少年业余体育学校  上海棋院实验小学  三、协办单位:上海市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  闸北区棋类工作委员会  上海市申童青少年棋类俱乐部  浦东新区象棋协会  四、竞赛日期:3月15-16日  五、竞赛地点:上海棋院实验小学(乌镇路123号)  六、竞赛项目:设男、女高中组(18岁组)、男、女初中组(含六年级预备班)、  男、女小学甲组(4~5年级)、男、女小学乙组(1~3年级)团体  及个人  七、参赛单位:本市各区、县中、小学校 八、参赛办法:  1、各区、县可报总领队、教练各1名;  2、各区、县团体组队办法为:以学校为单位,各区每组别可报男、女5所学校(队),每校男、女各限报一个队;  3、每队3男、2女运动员分别计算团体成绩,必须由同校在籍在读注册学  生组成,报名单须凭学校盖章证明,报名参赛;  4、每单位各组别另可报本区、县本学校在读注册学生参加个人赛;  5、报名队(人)数不足4个区县、4队(4人),则不设此组;  6、报名单位须用统一的报名单填写并加盖公章,于3月5日前寄送上海棋院实验小学(乌镇路123号)颜志刚老师收(邮编:200070,电话:63818157,同时将报名电子表发至邮箱522958318@qq.com。逾期报名作自动弃权论;  7、参赛运动员必须为2014年登记运动员;  8、每名运动员交参赛费100元。  九、竞赛办法:  1、根据报名人数,确定赛制及轮次;  2、按照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《象棋竞赛规则2011(试行)》执行;  3、各组别分别进行比赛。  十、录取名次:  男、女均取团体、个人前八名,少于9队参赛的,减一录取名次。  十一、名次确定:   1、个人名次:按规则的办法区分。  2、团体名次:  (1)、以每队队员所获成绩排名的总和决定,少者列前;  (2)、若相等则比较各队所获个人最高排名,高者列前;  十二、未尽事宜,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。  上海市象棋协会 
 
 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四年二月一日 
 
		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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